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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
    2024-03
    惡房客惡意欠租...房東只能苦吞?用「這招」快速解決

惡房客惡意欠租...房東只能苦吞?用「這招」快速解決

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/台中報導
普遍的房東都希望找到優質房客,而房客也希望遇到好房東,雙方都皆大歡喜;不過北部就發生房東遇到惡房客夫妻,不但故意長期欠租金、在外還欠債,房東不勝其擾,想中止契約、要求房客簽切結書,還被房客嗆「我懂法律,有種去告」。面對大大小小的租屋糾紛,難道遇到客房客或惡房東時,只能苦吞?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(簡稱租服全聯會)理事長鄭俊杰指出,現在全聯會將以公正第三方「仲裁方式」來處理,更加省時省成本。
上述的例子,房客知法玩法,房東氣到似乎沒輒?鄭俊杰表示,碰到這樣懂法、知法且違法的人,唯一的方式就是用更強硬有效的法規來制裁他;中央及內政部近年大力推動社宅興辦與社宅包租代管,已有很明顯的成效與量能,針對質的部分更要加強及重視,我們與政府商議與合作之下,全聯會也正式成立倫理規範委員會與糾紛調解委員會。

遇到客房客或惡房東只能苦吞?鄭俊杰理事長指出,現在全聯會將以公正第三方「仲裁方式」來處理,更加省時省成本。示意圖/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/攝
這次《平均地權條例》修法針對預售屋限制換約採「不溯及既往」,可能削弱了殺傷力、衝擊房市的力道?圖/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/攝
鄭俊杰說,租屋市場常有租屋糾紛的事件發生,過去普遍的處理方式,會先透過地方政府區公所來調解,調解成功後、取得調解書;如果惡房客或惡房東不履行,則交付法院強制執行,雖然法院公證有其效力,但要走完整個流程、判決及剩下的租賃合約,實在太耗時、花費相當多的成本。
為了有效解決租屋糾紛,鄭俊杰指出,我們租服全聯會持續研議,決定以「仲裁」方式來執行,輔導協助各地方租服公會遵循,在住宅租賃的定型化契約中,將清楚註明「若遇租賃糾紛與爭議時,會以仲裁方式來處理」,由專業且公正的第三方仲裁單位,判斷哪一方對或錯,就立即判定與解決,可大大節省時效。
鄭俊杰表示,未來當房東遇到房客租金欠繳糾紛時,先申請調解,若調解不成,則直接交付仲裁,以仲裁判斷書來搭配保險公司出險補償,並依仲裁法45條法院申請強制執行;另外並依租賃專法第12條法定契約消滅時,逕行點交程序並依點交要領、向房客追討押金抵償房屋恢復原狀的費用,先收回房屋後續再視房客的行為情況來依法處理。
鄭俊杰呼籲各租賃服務業者,推動仲裁方式來有效解決租屋糾紛,希望幫助租賃服務業、租屋市場建立起更健全的環境與制度,降低金錢與時間損失、幫助產業更順暢的前進,加快房子使用輪轉率;而透過這樣的方式,租服業者也能達到事先預防的效果,建立新秩序,未來更能及時有效的依法來遵循、解決糾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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