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
Q參加包租代管第5期計畫之房東是否應為住宅所有權人?私法人可不可以參加?
房東應為住宅所有權人,住宅所有權人可以為自然人或私法人(例如:公司)。
Q房東如何加入包租?

Q房東如何加入代管?

Q房東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好處?
提供專業管理、房東輕鬆收租、稅賦減免(房屋稅 、地價稅、租賃所得稅)、修繕補助、居家安全相關保險費用補助。
Q房客要申請租金補貼,房東會增加稅金嗎?
房東享有每月15,000元租金免稅額,房屋稅減徵20%(不併入囤房稅計算)、地價稅減徵80%。
Q房子出租擔心屋況變差?
每年有:
包租10,000-15000元修繕補助;
代管8000-10000元修繕補助,
並會協助房東維持並美化房子唷!
Q房子出租擔心遇到惡房客不繳租?
公證費補助最高每年3,000元,專人專業協助處理!
Q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是否收取服務費?
我們的專業管理服務完全免費唷!
Q已經出租中的物件是否可以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?
可以。
但已出租中之住宅及承租中之房客,資格皆須符合相關規定。
房東選擇加入本計畫後,房東與房客需重新簽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契約。
Q房東是否應為住宅所有權人?私法人可不可以參加?
房東應為住宅所有權人,住宅所有權人可以為自然人或私法人(例如:公司)。
但是依住宅法第23條已明文減徵租金所得稅係指「綜合所得稅」,非營利事業所得稅,
故法人的「營利事業所得稅」未在減徵適用之列。
Q哪些住宅不得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?
本計畫之租賃住宅,其出租人以自然人或私法人為限,並應符合下列規定,不符合者,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應予駁回其申請案:
- (一)租賃契約之出租人,不得為包租案次承租人或代租案承租人之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。
- (二)不得為社會住宅、合宜住宅、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、二十四小時住宿式機構或未保存登記之建築物(例外:第3期或第4期之租賃住宅)。
- (三)應以一門牌為一租賃住宅出租,不得分租。
- (四)不得全部或部分作非居住用途(例如:設立公司或商號登記)。
- (五)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及滅火器,且出租人應於租賃期間維護之;其未設置者,至遲應於轉租契約或租賃契約之起租日起30日內設置。但因特殊事由無法於該期限內設置者,出租人得書面敘明理由,向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申請展延,展延期限自起租日起算,最長2個月,並以一次為限。
- (六)有設置燃氣熱水器者應裝設於建築物外牆,或裝設於有開口且與戶外空氣流通之位置;不符合者,出租人至遲應於轉租契約或租賃契約之起租日起30日內,裝設熱水器排氣管將廢氣排至戶外,或將該熱水器遷移至屋外,或更換為強制排氣式熱水器、電熱水器或太陽能熱水器。但因特殊事由無法於該期限內符合者,出租人得書面敘明理由,向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申請展延,展延期限自起租日起算,最長2個月,並以1次為限。
- (七)市場每月租金不得超過本計畫規定的上限,市場租金上限及適用地區,依其門牌編釘地址規定如下:
- 臺中市:整層(戶)35,000元/月;獨立套房21000元/月。
Q如何擬定租金?
按各行政區之水準區間,依照各物件之權狀大小,租賃住宅之停車位、水、電、瓦斯、管理費及其他項目等費用,不納入簽約租金計算。
Q住宅修繕「每處」每年可申請補助,其每處之認定為何?
以每個門牌一處為認定原則。
物件加入社宅開始計算管理期,
每年有:
包租:10000-15000元修繕補助;
代管:8000-10000元修繕補助
以上額度可作申請(採實報實銷)
Q如何請領修繕補助?
提供修繕項目的前、中、後照片,及檢附相同品項的單據(如統一發票、免用統一發票收據等),
檢附予業者,即可協助申辦。
Q租金可以調整嗎?(漲租或降租)
可以。若原契約到期,想續約,可以調整租金。